北京到底有多少“隐性就业”的下岗职工?据市劳动局就业处宋丰景处长估算,去年年中北京有11.1万下岗工,而领取市劳动部门发的下岗待工证的不足万人,“隐性就业”人员不会低于60%。
“隐性就业”给企业主管部门造成许多尴尬。一位某运输公司劳资科科长说,由于不景气,企业下岗工有几十人,有时连应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都支付不起。其中有四五个人在某写字楼工作,于是找上门去与老板谈判,要求对方支付这些职工的部分保险费用,没想到死活都不给。
“隐性就业”的弊端已开始显露出来。
弊端一尽管不少职工已在社会重新找到自己的位置,但仍要与企业维持着法律上的劳动关系,以保护自己享受生活费、医疗费、各种社会保险等。北京市企业平均为下岗职工承担300元的费用,而使用下岗工的其他企业逃避了这部分费用,加剧了国有企业和其他经济类型企业之间不平等竞争。
弊端二“隐性就业”下岗工成为廉价劳动力,一些单位以使用下岗工要挟正式工,进一步加剧劳动力市场不平等竞争。
弊端三由于雇佣双方所存在的短期行为,下岗工得不到各种培训机会,造成社会整体劳动力素质下降,必然影响国力竞争。
(《中国经济时报》98.2.24王陆昕文)